
东平湖底泥重金属调查与治理示范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36 日期:2017-10-11 00:00:00
东平湖底泥重金属调查与治理示范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环境保护局,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东平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编号:SDTADP2017-1059-00
2.2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东平县潘孟于村。
2.3招标范围:东平湖底泥重金属调查与治理示范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
2.4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5本项目预算控制价:649.81万元;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自身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查询电话:0538-3012633);
3.6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名士豪庭1号公建1108室)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施工负责人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每个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査验不代表资格审査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8日上午8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三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东平县人民政府网、东平县政府采购网、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人地址:泰安市东平县城东山路13号环保局湿地办
项目责任人:王主任
项目责任人电话:0538-2092151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名士豪庭1号市级公建
邮 编:250000
联 系 人:李老师、孙老师
电 话:0531-82313005
电子邮件:sdl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