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平县旧县王古店人工湿地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25 日期:2017-08-30 00:00:00
东平县旧县王古店人工湿地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环境保护局,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东平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编号:SDTADP2017-0909-00
2.2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东平县旧县境内。
2.3招标范围: 东平县旧县王古店人工湿地升级改造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为东平县旧县王古店人工湿地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
2.5本项目预算控制价:335.24万元。
2.6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自身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查询电话:0538-3012633);
(7)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指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为一家独立法人单位,也可以为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和子公司;联合体成员指参与联合体投标的各独立法人单位),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①联合体各方不能超过2家(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按1家计算);
②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成员应满足“资质要求”;
④联合体成员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名士豪庭1号公建1108室)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施工负责人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每个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査验不代表资格审査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5日8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三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东平县人民政府网、东平县政府采购网、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泰安市东平县城东山路13号环保局
邮 编: 271500
联 系 人:马龙
电 话:15253825566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名士豪庭1号市级公建
邮 编:250000
联 系 人:李老师、孙老师
电 话:0531-82313005
电子邮件:sdl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