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县水务局购置防汛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浏览次数:36 日期:2017-08-03 00:00:00
景县水务局购置防汛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景县水务局购置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SDLTZB-JX-2017002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一 | 景县水务局购置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 1、申请人须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货物。 2、、所投产品设备生产厂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其他: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相关材料;(须在开标时提供) 4、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在开标时提供) 5、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66798.00元 |
五、报名方式及采购文件发售:
1.时间:2017年08月04 日至2017年08月 10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景县国土局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
(报名前提前联系代理机构)0318-4226555
3.方式:报名时携带的资料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单位提供如下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注:(1)投标单位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2)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3)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代理公司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时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代理公司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400.00元/份,不邮购,售后不退。
注:(1)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报名截止时间内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开标活动。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8月31 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7年08月 31 日下午14:30
八、开标地点:景县国土局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景县水务局
地 址: 景县水务局 联系人:吴爱国 联系方式:0318-8056155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景县黄屯鸿运花园售楼处南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534-2186188 13375443383
十、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