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高新区中小学录播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29 日期:2017-07-26 00:00:00
菏泽高新区中小学录播室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受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的委托,对菏泽高新区中小学录播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人,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菏泽高新区中小学录播室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HZ-SDLTZB—20170013
五、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菏泽高新区吕陵中学、菏泽高新区吕陵中心小学、菏泽高新区万福中心小学录播室采购与安装,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约90万元。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4、供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含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后期维护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与);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现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现场报名);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与);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1)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评标时须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有意者请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不接受彩印件、电子扫描件),于2017年7月27日起至2017年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15098231784)报名。
(3)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八、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人方式:
1、招 标 人: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联 系 人:马主任
联 系电 话:0530-6205966
地 址:菏泽市中华西路2059号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 系电 话:15098231784 13573032252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名士豪庭1号公建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