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28 日期:2013-06-09 00:00:00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蒙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蒙阴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蒙阴县蒙山路以西,云蒙路以北。
2.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单独土石方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规 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3087公顷,总建筑面积11940平方米;建设主体为1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2.4标 段 划 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
2.5质 量 标 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工程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7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招 标 编 号:SDLTLY2013-003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9日至2013年6月1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蒙阴法院五楼会议室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并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2报名及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2012年度);
7、投标单位应提供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拟报本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施工员、造价员)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
8、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开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9、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10、临沂市以外施工企业须提供进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注明“蒙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须到蒙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陆拾万元人民币,必须从本公司基本户转入,否则无效。凭蒙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单位自行保管)。
开户名称:蒙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蒙山路132号,电话0539-427641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蒙阴支行
账 号:207803997537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6.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1日前(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蒙阴法院五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过时不予受理。
6.2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13年6月22日下午18时00分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答疑,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必须在答疑时间前将答疑问题发送至本公司邮箱(linyilutou@163.com),本公司将统一组织答复。
6.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7月10日9时00分
地点:蒙阴县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叠翠路与蒙山路交汇处)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
招 标 单 位:蒙阴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18653536821)王女士(13053985558)
电 话: 0539–­8612251
2013年6月9日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蒙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蒙阴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蒙阴县蒙山路以西,云蒙路以北。
2.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建筑、装饰、设备、安装,单独土石方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规 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3087公顷,总建筑面积11940平方米;建设主体为1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2.4标 段 划 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
2.5质 量 标 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工程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7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招 标 编 号:SDLTLY2013-003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9日至2013年6月1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蒙阴法院五楼会议室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并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2报名及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2012年度);
7、投标单位应提供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拟报本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施工员、造价员)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
8、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开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9、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10、临沂市以外施工企业须提供进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注明“蒙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须到蒙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陆拾万元人民币,必须从本公司基本户转入,否则无效。凭蒙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单位自行保管)。
开户名称:蒙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蒙山路132号,电话0539-427641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蒙阴支行
账 号:207803997537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6.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1日前(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蒙阴法院五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过时不予受理。
6.2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13年6月22日下午18时00分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答疑,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必须在答疑时间前将答疑问题发送至本公司邮箱(linyilutou@163.com),本公司将统一组织答复。
6.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7月10日9时00分
地点:蒙阴县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叠翠路与蒙山路交汇处)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
招 标 单 位:蒙阴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18653536821)王女士(13053985558)
电 话: 0539–­8612251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