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河镇养殖棚建设项目(大张宋、洛河崖等46个村联合实施) 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26 日期:2018-06-12 00:00:00
洛河镇养殖棚建设项目(大张宋、洛河崖等46个村联合实施)
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河镇养殖棚建设项目(大张宋、洛河崖等46个村联合实施),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扶贫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莒县洛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项目计划建设养殖棚6个,占地约40亩,每个大棚长78米,宽16米。
2.2项目编号:
2.3工程地点:日照市莒县洛河镇。
2.4工程计划总投资:4124765.1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且有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3.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报名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注册地在莒县以外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在莒县注册能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项目部注册信息及税务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2 日至2018年6月1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无在监工程承诺函(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授权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部门查询打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单位公章(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以上所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三份,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还需加盖其执业印章并签名,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莒县银杏大道和振东大道交汇处向东200米路北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东)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莒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莒县洛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莒县洛河镇驻地
联 系 人:刘汉磊
联系电话:15063326176
电子信箱:luohejingguanzhan@163.com
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烟台路207号贵和大厦2601室
联 系 人:李敏
联系电话:15163380982
电子信箱:sdltzbrz@163.com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账户名称: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银行账号:86331001012280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