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潮河镇陈家沟村窑沟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停车位及院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次数:34 日期:2020-11-20 10:22:00
五莲县潮河镇陈家沟村窑沟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停车位及院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五莲县潮河镇陈家沟村窑沟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停车位及院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莲弘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五莲县潮河镇陈家沟村窑沟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停车位及院墙工程。
控制价:310.823855万元
2)项目工期: 100日历天。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建设地点:五莲县潮河镇陈家沟村窑沟村
5)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其他项目上没有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1.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点0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到指定地点购买(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2.地点:五莲银座写字楼420室。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
4.方式:自行领取。
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盖章或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近6个月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并由社会劳动保障中心盖章的证明资料,下同),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和近半年社保证明原件;
4.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03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银座写字楼420室
6、开标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县银座写字楼420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五莲弘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633-5581555
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五莲县银座写字楼420室
邮 编:262300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633-225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