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市临清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2021年)-施工标招标公告变更通知( 1 )
浏览次数:57 日期:2021-03-26 17:00:00
原招标公告内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标段:1、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注: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字【2020】22号)规定,其他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也可参与投标。
现变更为:
5.1、施工标段:1、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注: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字【2020】22号)规定,其他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也可参与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