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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实验中学公寓管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浏览次数:55 日期:2018-09-17 14:01:34 齐河县
齐河县实验中学公寓管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四栋学生公寓楼保洁、学生管理及日常管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如投标人是小微企业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再按“评分标准”公式进行计算。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关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物业管理条例》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DB37/T523-2005
其他标准:执行国家级地方相关规定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安全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技术规格:详见需求方案。
物理特性:合格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项目经理1名、公寓主管2名、公寓管理员17名、公寓维修工1名。
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生效后12个月。
交付或实施地点:齐河县实验中学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服务期限:12个月
服务效率: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六、验收标准: 详见需求方案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需求方案。
发 布 人:齐河县实验中学
发布时间:2018年9月 17日